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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凡』  异体字:
拼音:fán 注音:ㄈㄢˊ
部首:几 部首笔画:2 总笔画:3
康熙字典笔画( 凡:3; )

五笔86:MYI  五笔98:WYI  仓颉:HNI 
四角号码:77210  UniCode:U+51E1 规范汉字编号:0050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水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是
姓名学:姓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几丶(jidian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凡
[ 笔顺编号 ]:354
[ 笔顺读写 ]:撇折捺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子集下】【几字部】 凡; 康熙笔画:3; 页码:页134第02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
考證:〔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謂簿書,挈其最凡也。〕 謹照原文謂字上增書字。挈字改契字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广 韵 ]:符咸切,下平29凡,fán,咸合三平凡並
[ 平水韵 ]:下平十五咸
[ 唐 音 ]:bhiæm
[ 国 语 ]:fán
[ 粤 语 ]:faan4
[ 闽南语 ]:hoan7


◎ 索引参考
[ 古文字诂林 ]:10册,第12部,二部,6
[ 故训彙纂 ]:212|0290.4
[ 说文解字 ]:编号8971,第13卷下,二部第6字
[ 康熙字典 ]:页134第02(点击查看原图)
[ 汉语字典 ]:卷1页0276第03
[   辞 海   ]:卷1页7040第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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