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处』  繁体字:
拼音:chú chù 注音:ㄔㄨˊ ㄔㄨˋ
部首:夂 部首笔画:3 总笔画:5
康熙字典笔画( 処:5;處:11; )

五笔86:THI  五笔98:THI  仓颉:HEY 
四角号码:23400  UniCode:U+5904 规范汉字编号:0294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金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姓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夂卜(wenbu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夂人
[ 笔顺编号 ]:35424
[ 笔顺读写 ]:撇折捺竖捺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申集中】【虍字部】 處; 康熙笔画:11; 页码:页244第19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昌與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敞呂切,𠀤音杵。【玉篇】居也。【詩·王風】莫或遑處。 又止也。【詩·召南】其後也處。 【廣韻】留也,息也,定也。 又居室也。【詩·大雅】于時處處。 又歸也。【左傳·襄四年】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 又分別也。【晉書·杜預傳】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 又制也。【晉書·食貨志】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𠛬,而不能禁也。 又姓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《處子》九篇。【師古註】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【廣韻】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 又州名。【一統志】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 又【廣韻】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【詩·邶風】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【魯語】五𠛬三次。【註】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 又【集韻】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 又通杵。【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】𨻰侯處臼卒。【註】《左傳》作杵臼。 【說文】作処。 【廣韻】俗作䖏。
考證:〔【詩·王風】其後也處。〕 謹照原書王風改召南。

◎ 音韵参考
[ 上古音 ]:鱼部穿三母,thjia
[ 平水韵 ]:上声六语·去声六御
[ 国 语 ]:chù,chǔ
[ 粤 语 ]:cyu3
[ 闽南语 ]:chhu3,chhi3


◎ 索引参考
[ 故训彙纂 ]:213|0291.2
[ 康熙字典 ]:页244第19(点击查看原图)
[ 汉语字典 ]:卷2页0867第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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