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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宪』 繁体字:憲 |
五笔86:PTFQ 五笔98:PTFQ 仓颉:JHGU
四角号码:30212 UniCode:U+5BAA 规范汉字编号:1699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水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姓,多用男性
汉字五行:水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姓,多用男性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宀先(gaixian) [ 汉字部件构造 ]:宀先
[ 笔顺编号 ]:445312135
[ 笔顺读写 ]:捺捺折撇横竖横撇折
[ 首尾分解查字 ]:宀先(gaixian) [ 汉字部件构造 ]:宀先
[ 笔顺编号 ]:445312135
[ 笔顺读写 ]:捺捺折撇横竖横撇折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備考】【寅集】【宀字部】 宪; 康熙笔画:16; 页码:页285第10(点击查看原图)
【搜眞玉鏡】香重切。又莫報切。又呼困切。
(憲)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許建切,音獻。懸法示人曰憲。从害省,从心从目。觀於法象,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。接於目,怵於心,凜乎不可犯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小宰】憲禁于王宮。【註】憲謂表縣之,若今新有法令也。【詩·大雅】文武是憲。【箋】憲,表也,言爲文武之表式也。因憲爲表式之義,故人之取法,亦謂之憲。【書·說命】惟聖時憲。【傳】憲,法也,言聖王法天,以立敎於下也。【禮·內則】五帝憲。【註】法其德行也。 又【說文】敏也。【禮·學記】發慮憲。【註】言發計慮,當擬度於法式。【徐鍇曰】目與心應爲敏也。 又【諡法】博聞多記曰憲。 又【詩·大雅】無然憲憲。【毛傳】憲憲,猶欣欣也。【箋】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,達其意以成其惡也。蓋譏當時變亂舊章,創立新法。此憲憲二字,殆詼諧語,所以深刺之也。後人引訓憲字正文,以釋憲字,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,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。大抵字書訓義,多犯此病,不得不辨。 又州名。本樓煩監,唐置州。 又姓。出【姓苑】。【集韻】或作䩵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呼典切,音顯。【韻會】興盛貌。【詩·大雅】顯顯令德。【中庸】引《詩》作憲憲令德。【正字通】憲有顯示之義。 又叶虛言切,音軒。【詩·小雅】萬邦爲憲。叶上原閑軒。又【大雅】無然憲憲。叶上難。難,泥涓切。
【備考】【寅集】【宀字部】 宪; 康熙笔画:16; 页码:页285第10(点击查看原图)
【搜眞玉鏡】香重切。又莫報切。又呼困切。
(憲)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許建切,音獻。懸法示人曰憲。从害省,从心从目。觀於法象,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。接於目,怵於心,凜乎不可犯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小宰】憲禁于王宮。【註】憲謂表縣之,若今新有法令也。【詩·大雅】文武是憲。【箋】憲,表也,言爲文武之表式也。因憲爲表式之義,故人之取法,亦謂之憲。【書·說命】惟聖時憲。【傳】憲,法也,言聖王法天,以立敎於下也。【禮·內則】五帝憲。【註】法其德行也。 又【說文】敏也。【禮·學記】發慮憲。【註】言發計慮,當擬度於法式。【徐鍇曰】目與心應爲敏也。 又【諡法】博聞多記曰憲。 又【詩·大雅】無然憲憲。【毛傳】憲憲,猶欣欣也。【箋】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,達其意以成其惡也。蓋譏當時變亂舊章,創立新法。此憲憲二字,殆詼諧語,所以深刺之也。後人引訓憲字正文,以釋憲字,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,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。大抵字書訓義,多犯此病,不得不辨。 又州名。本樓煩監,唐置州。 又姓。出【姓苑】。【集韻】或作䩵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呼典切,音顯。【韻會】興盛貌。【詩·大雅】顯顯令德。【中庸】引《詩》作憲憲令德。【正字通】憲有顯示之義。 又叶虛言切,音軒。【詩·小雅】萬邦爲憲。叶上原閑軒。又【大雅】無然憲憲。叶上難。難,泥涓切。
◎ 音韵参考
[ 上古音 ]:元部晓母,xian
[ 平水韵 ]:去声十四愿
[ 国 语 ]:xiàn
[ 粤 语 ]:hin3
[ 闽南语 ]:hian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