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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弃』 繁体字:棄 |
五笔86:YCAJ 五笔98:YCAJ 仓颉:YIT
四角号码:00443 UniCode:U+5F03 规范汉字编号:0842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木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汉字五行:木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亠弁(erbian) [ 汉字部件构造 ]:亠厶廾
[ 笔顺编号 ]:4154132
[ 笔顺读写 ]:捺横折捺横撇竖
[ 首尾分解查字 ]:亠弁(erbian) [ 汉字部件构造 ]:亠厶廾
[ 笔顺编号 ]:4154132
[ 笔顺读写 ]:捺横折捺横撇竖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寅集下】【廾字部】 弃; 康熙笔画:12; 页码:页353第15(点击查看原图)
【說文】古文棄字。【左傳·襄四年】是弃𨻰也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周后稷名弃,其母姜原欲弃之,因名曰弃。餘詳木部八畫。
(棄)〔古文〕弃𢍞𨓋【唐韻】詰利切【韻會】磬致切【正韻】去冀切,𠀤音器。【說文】捐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忘也。【詩·周南】不我遐棄。【禮·冠禮·祝辭】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(棄)考證:〔【爾雅·釋詁】忘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〔【詩·召南】不我遐棄。〕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
【寅集下】【廾字部】 弃; 康熙笔画:12; 页码:页353第15(点击查看原图)
【說文】古文棄字。【左傳·襄四年】是弃𨻰也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周后稷名弃,其母姜原欲弃之,因名曰弃。餘詳木部八畫。
(棄)〔古文〕弃𢍞𨓋【唐韻】詰利切【韻會】磬致切【正韻】去冀切,𠀤音器。【說文】捐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忘也。【詩·周南】不我遐棄。【禮·冠禮·祝辭】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(棄)考證:〔【爾雅·釋詁】忘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〔【詩·召南】不我遐棄。〕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
◎ 音韵参考
[ 上古音 ]:质部溪母,khiet
[ 广 韵 ]:詰利切,去6至,qì,止開三去脂A溪
[ 平水韵 ]:去声四寘
[ 国 语 ]:qì
[ 粤 语 ]:hei3
[ 闽南语 ]:khi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