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民』
拼音:mín 注音:ㄇㄧㄣˊ
部首:氏 部首笔画:4 总笔画:5
康熙字典笔画( 民:5; )

五笔86:NAV  五笔98:NAV  仓颉:RVP 
四角号码:77747  UniCode:U+6C11 规范汉字编号:0327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水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是
姓名学:非姓氏,多用男性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口七(kouqi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民
[ 笔顺编号 ]:51515
[ 笔顺读写 ]:折横折横折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辰集下】【氏字部】 民; 康熙笔画:5; 页码:页598第01(点击查看原图)
〔古文〕𠘽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彌鄰切,音泯。【說文】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【易·師卦】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【書·咸有一德】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【禮·緇衣】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 又四民。【穀梁傳·成元年】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【註】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 又司民,星名。【周禮·秋官·司民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【註】司民,軒轅角也。【釋文】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 又官名。【周禮·秋官·司民】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上,皆書於版。 又民曹,漢官名。【後漢·百官志】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。【註】《蔡質·漢舊儀》曰:典膳治功作,監池、苑囿、盜賊事。 又民部,今戸部也。【文獻通考】漢置尚書郞四人,其一人主財帛委輸。至魏文帝,置度支尚書寺,專掌軍國支計。吳有戸部,晉有度支,皆主筭也。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,如《周禮》之制,隋初有度支尚書,則幷後周民部之職。開皇二年,改度支爲民部。永徽初,改民部爲戸部。 又北方有比肩民,見【爾雅·釋地】。南方有裸民,見【呂氏春秋】。又白民國,白身,背有角,乗之壽二千歲。羽民國,其民皆生羽毛。卵民國,其民皆生卵。毛民國,其民皆生毛。又有勞民、搖民、壎民、盈民、臷民、蜮民諸國,𠀤見【山海經】。又鶴民國,人長三寸,日行千里,見【窮神祕苑】。 又姓,見【姓苑】。 又叶鄰知切,音離。【夏禹襄陵操】洪水滔天,下民愁悲。上帝愈咨,三過吾門不入。父子道衰,嗟嗟不欲煩下民。 又叶彌延切,音眠。【楊方·合歡詩】齊彼蛩蛩獸,舉動不相捐。生有同穴好,死成倂棺民。 【六書略】民,象俯首力作之形。○按民字之義非一。有總言人者,《詩》天生蒸民,厥初生民。是也。有對君而言者,《書》民惟邦本。是也。有別於在位而言者,《詩》宜民宜人。註:人謂臣,民謂衆庶。是也。有對幽而言者,《論語》務民之義,《左傳》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。是也。有對已而言者,《詩》民莫不穀,我獨于罹。是也。有對農而言者,《漢·食貨志》粟甚貴傷民,甚賤傷農。是也。况四民兼士農工商,豈力田始稱民乎。《六書略》之說穿鑿,不可從。

◎ 音韵参考
[ 上古音 ]:真部明母,mien
[ 广 韵 ]:彌鄰切,上平17眞,mín,臻開三平眞A明
[ 平水韵 ]:上平十一真
[ 唐 音 ]:min
[ 国 语 ]:mín
[ 粤 语 ]:man4
[ 闽南语 ]:bin5


◎ 索引参考
[ 古文字诂林 ]:09册,第37部,民部,1
[ 故训彙纂 ]:1215|1293.1
[ 说文解字 ]:编号8314,第12卷下,民部第1字
[ 康熙字典 ]:页598第01(点击查看原图)
[ 汉语字典 ]:卷3页2131第01
[   辞 海   ]:卷7页5030第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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