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稟』 简体字:
拼音:bǐng 注音:ㄅㄧㄥˇ
部首:禾 部首笔画:5 总笔画:13
康熙字典笔画( 稟:13;禀:13; )

五笔86:YLKT  五笔98:YLKT  仓颉:YWRD 
四角号码:00904  UniCode:U+7A1F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水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亠禾(erhe)
[ 笔顺编号 ]:4125251131234
[ 笔顺读写 ]:捺横竖折竖折横横撇横竖撇捺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午集下】【禾字部】 稟; 康熙笔画:13; 页码:页855第16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力錦切,音懔。【說文】賜穀也。从㐭从禾。【徐曰】公稟賜之也。【廣韻】與也。【增韻】供也,給也,受也。【禮·中庸】旣稟稱事。【歐陽氏曰】古者給人以食,取之倉廩,故因稱稟給,稟食。【前漢·孝文紀】吏稟當受鬻者。【師古註】稟,給也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筆錦切,賓上聲。受命曰稟。【書·說命】臣下罔攸稟令。【傳】稟,受也。毛氏曰:今俗以白事爲稟,古無此義。 又水名。【水經注】長社北界有稟水。 又【集韻】逋鴆切,賓去聲。受也。 【韻會】俗作禀,非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广 韵 ]:筆錦切,上47寑,bǐn,深開三上侵B幫
[ 平水韵 ]:上声二十六寝
[ 粤 语 ]:ban2lam5
[ 闽南语 ]:pin2


◎ 索引参考
[ 古文字诂林 ]:05册,第44部,×部,2
[ 故训彙纂 ]:1629|1707.7
[ 说文解字 ]:编号3324,第05卷下,×部第2字
[ 康熙字典 ]:页855第16(点击查看原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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