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笓』
拼音: 注音:ㄅㄧˋ
部首:竹 部首笔画:6 总笔画:10
康熙字典笔画( 笓:10; )

五笔86:TXXB  五笔98:TXXB  仓颉:HPP 
四角号码:88712  UniCode:U+7B13




◎ 民俗参考
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比(zhubi)
[ 笔顺编号 ]:3143141535
[ 笔顺读写 ]:撇横捺撇横捺横折撇折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 笓; 康熙笔画:10; 页码:页879第07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廣韻】部迷切【集韻】騈迷切,𠀤音鼙。取鰕竹器。【博雅】篝、筌謂之笓,可以約物。 又【集韻】頻脂切,音琵。義同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毗至切,音鼻。櫛屬,與枇同。 又【集韻】薄必切,音邲。次也。 【集韻】或作篦。亦作箄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广 韵 ]:部迷切,上平12齊,pí,蟹開四平齊並
[ 平水韵 ]:上平四支·上平八齐
[ 粤 语 ]:bei6pai4pei4


◎ 索引参考
[ 故训彙纂 ]:1664|1742.5
[ 康熙字典 ]:页879第07(点击查看原图)


收藏本页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【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