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認』 简体字:
拼音:rèn 注音:ㄖㄣˋ
部首:言 部首笔画:7 总笔画:14
康熙字典笔画( 認:14; )

五笔86:YVYN  五笔98:YVYN  仓颉:YRSIP 
四角号码:07632  UniCode:U+8A8D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金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言忍(yanren)
[ 笔顺编号 ]:41112515344544
[ 笔顺读写 ]:捺横横横竖折横折撇捺捺折捺捺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認; 康熙笔画:14; 页码:页1161第18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而振切,音刃。【玉篇】識認也。【增韻】辨識也。【關尹子·二柱篇】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【後漢·卓茂傳】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,他日別得,亡者詣府送還。【元史·王克敬傳】臨事不認眞,豈盡忠之道乎。 又錯認,水酒名。見【南宋市肆記】。 又【讀書通】與仞通。【前漢·儒林傳】孟喜因不肯仞。 又【韻會】與訒通。詳訒字註。 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而證切【集韻】如證切,𠀤仍去聲。義同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广 韵 ]:而振切,去21震,rèn,臻開三去眞A日
[ 平水韵 ]:去声十二震
[ 粤 语 ]:jan6jing6
[ 闽南语 ]:jim7,jin7,lim7,lin7


◎ 索引参考
[ 故训彙纂 ]:2126|2204.1
[ 康熙字典 ]:页1161第18(点击查看原图)


收藏本页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【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