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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講』 简体字:
拼音:jiǎng 注音:ㄐㄧㄤˇ
部首:言 部首笔画:7 总笔画:17
康熙字典笔画( 講:17; )

五笔86:YFJF  五笔98:YAMF  仓颉:YRTTB 
四角号码:05647  UniCode:U+8B1B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木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言冓(yangou)
[ 笔顺编号 ]:41112511122125211
[ 笔顺读写 ]:捺横横横竖折横横横竖竖横竖折竖横横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講; 康熙笔画:17; 页码:页1175第24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古項切,音港。【說文】和解也。【徐曰】古人言講解猶和解也。【戰國策】今君禁之,而秦未與魏講也。 又【廣雅】論也。【廣韻】告也。【禮·禮運】講信修睦。【疏】談說也。【又】講於仁。【疏】猶明也。 又【玉篇】習也。【增韻】究也。【易·兌卦】君子以朋友講習。【左傳·隱五年】故春蒐,夏苗,秋獮,冬狩,皆於農𨻶以講事也。【周禮·夏官·校人】冬獻馬講馭夫。【註】講猶𥳑習。 又【廣韻】謀也。【左傳·襄五年】詩曰:講事不令,集人來定。【杜註】逸詩也。言謀事不善,當聚致賢人以定之。 又官名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國子監有直講四人,以經術講授。又【舊唐書·職官志】集賢殿書院有侍講學士。 又山名。【山海經】泰室之山北三十里曰講山。 又與顜通。【前漢·曹參傳】蕭何爲法,講若畫一。【史記】作顜。 又【字彙補】居𠋫切,音媾。和也。【史記·甘茂傳】樗里子與魏講罷兵。【註】講,讀曰媾。 【說文】本作𧪸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广 韵 ]:古項切,上3講,jiǎng,江開二上江見
[ 平水韵 ]:上声三讲
[ 粤 语 ]:gong2
[ 闽南语 ]:kang2,kiang2,kong2


◎ 索引参考
[ 古文字诂林 ]:03册,第1部,言部,108
[ 故训彙纂 ]:2140|2218.3
[ 说文解字 ]:编号1577,第03卷上,言部第108字
[ 康熙字典 ]:页1175第24(点击查看原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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