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责』  繁体字:
拼音: zhài 注音:ㄗㄜˊ ㄓㄞˋ
简体部首:贝 部首笔画:4 总笔画:8
繁体部首:貝 部首笔画:7 总笔画:11
康熙字典笔画( 責:11; )

五笔86:GMU  五笔98:GMU  仓颉:QMBO 
四角号码:50802  UniCode:U+8D23 规范汉字编号:0948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金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是
姓名学:姓,多用男性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贝(fengbei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贝
[ 笔顺编号 ]:11212534
[ 笔顺读写 ]:横横竖横竖折撇捺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中】【貝字部】 責; 康熙笔画:11; 页码:页1213第21(点击查看原图)
〔古文〕𧵩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側革切【正韻】側格切,𠀤音窄。【說文】求也。【左傳·桓十三年】宋多責賂於鄭。 又非也。【書·君奭】誕無我責。【傳】汝大無非責我留。 又誅責也。【詩·邶風·旄丘序】責衞伯也。【禮·表記】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己怨。【疏】責,謂許而不與而被責。 又責讓也。【左傳·僖十五年】西鄰責言,不可償也。【註】微刺也。 又任也。【孟子】有言責者。 又取也。【戰國策】歸其劒而責之金。 又問也。【史記·周勃世家】吏簿責條侯。【註】簿問其辭情。 又自訟也。【前漢·韓延壽傳】痛自刻責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側賣切。與債同。【周禮·天官·小宰】聽稱責以傅別。【註】稱責,謂貸子。【疏】謂舉責生子,彼此俱爲稱意,故曰稱責也。【左傳·成十八年】施舍已責。【註】止逋責。 又叶側棘切。【柳宗元·懲咎賦】旣明懼夫天討兮,又幽慄兮鬼責。惶惶兮夜寤而晝駭兮,類麏䴥之不息。
考證:〔【禮·表記】君子與有諾責也〕 謹照原文與下增其字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平水韵 ]:入声十一陌
[ 粤 语 ]:zaak3
[ 闽南语 ]:chek4


◎ 索引参考
[ 故训彙纂 ]:2177|2255.4
[ 康熙字典 ]:页1213第21(点击查看原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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