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送』
拼音:sòng 注音:ㄙㄨㄥˋ
简体部首:辶 部首笔画:3 总笔画:9
繁体部首:辵 部首笔画:7 总笔画:13
康熙字典笔画( 送:13; )

五笔86:UDPI  五笔98:UDPI  仓颉:YTK 
四角号码:38308  UniCode:U+9001 规范汉字编号:1645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金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,多用男性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辶关(zouguan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丷天辶
[ 笔顺编号 ]:431134454
[ 笔顺读写 ]:捺撇横横撇捺捺折捺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下】【辵字部】 送; 康熙笔画:13; 页码:页1256第21(点击查看原图)
〔古文〕𨕪𨕩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蘇弄切,音𨓵。【說文】遣也。【詩·邶風】遠送于野。【禮·曲禮】使者歸,則必拜送于門外。 又【增韻】將也。【儀禮·聘禮】賔再拜稽首,送幣。【又】公拜送醴。 又【正韻】贈行曰送。【詩·秦風】我送舅氏。 又株送,罪人相牽引也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廼徵諸犯,令相引數千人,名株送。【註】先至者爲魁株,被牽引者爲其根株所送也。 又目送,以目相送也。【左傳·桓元年】目逆而送之。【史記·留侯世家】四人趨出,上目送之。 又縱送,善射之貌。【詩·鄭風】抑縱送忌。【註】舍拔曰縱,覆彇曰送。 【玉篇】籀文作𨓵。
考證:〔【前漢·食貨志】迺徵諸犯,令相引數千人,名株送。【註】先至者爲魁株,被牽引者謂其根株所送也。〕 謹照原註謂改爲。

◎ 音韵参考
[ 上古音 ]:东部心母,song
[ 广 韵 ]:蘇弄切,去1送,sòng,通開一去東心
[ 平水韵 ]:去声一送
[ 粤 语 ]:sung3
[ 闽南语 ]:sang3,song3


◎ 索引参考
[ 古文字诂林 ]:02册,第12部,辵部,53
[ 故训彙纂 ]:2282|2360.10
[ 说文解字 ]:编号1143,第02卷下,辵部第53字
[ 康熙字典 ]:页1256第21(点击查看原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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