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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债』 繁体字:債 |
五笔86:WGMY 五笔98:WGMY 仓颉:OQMO
四角号码:25282 UniCode:U+503A 规范汉字编号:1954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金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汉字五行:金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亻责(renze) [ 汉字部件构造 ]:亻贝
[ 笔顺编号 ]:3211212534
[ 笔顺读写 ]:撇竖横横竖横竖折撇捺
[ 首尾分解查字 ]:亻责(renze) [ 汉字部件构造 ]:亻贝
[ 笔顺编号 ]:3211212534
[ 笔顺读写 ]:撇竖横横竖横竖折撇捺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子集中】【人字部】 債; 康熙笔画:13; 页码:页109第17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側賣切,齋去聲。【說文】負也。今俗負財曰債。【前漢·鼂錯傳】賣田宅,鬻子孫,以償債。【谷永傳】爲人起債分利受謝。 又通作責。【周禮·天官·小宰】八成經邦治,四曰聽稱責。【戰國策】馮諼爲孟嘗君收責於薛。【史記】作收債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歲竟,兩家常折券棄責。讀如債。
【子集中】【人字部】 債; 康熙笔画:13; 页码:页109第17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側賣切,齋去聲。【說文】負也。今俗負財曰債。【前漢·鼂錯傳】賣田宅,鬻子孫,以償債。【谷永傳】爲人起債分利受謝。 又通作責。【周禮·天官·小宰】八成經邦治,四曰聽稱責。【戰國策】馮諼爲孟嘗君收責於薛。【史記】作收債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歲竟,兩家常折券棄責。讀如債。
◎ 音韵参考
[ 平水韵 ]:去声十卦
[ 国 语 ]:zhài
[ 粤 语 ]:zaai3
[ 闽南语 ]:che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