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擔』 简体字:
拼音:dān 注音:ㄉㄢ
简体部首:扌 部首笔画:3 总笔画:16
繁体部首:手 部首笔画:4 总笔画:17
康熙字典笔画( 擔:17;担:9; )

五笔86:RQDY  五笔98:RQDY  仓颉:QNCR 
四角号码:57061  UniCode:U+64D4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火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扌詹(shouzhan)
[ 笔顺编号 ]:1213513344111251
[ 笔顺读写 ]:横竖横撇折横撇撇捺捺横横横竖折横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 擔; 康熙笔画:17; 页码:页459第01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都甘切【正韻】都藍切,𠀤膽平聲。與儋同。背曰負,肩曰擔。【釋名】擔,任也,任力所勝也。【易·繫辭負且乗疏】負者,擔負於物也。【戰國策】蘇秦嬴縢履蹻,負書擔囊。 又左擔,地名。【任豫益州記】隂平縣北有左擔道,於成都爲西,自北來者,擔在左肩,不得度右肩也。 又武擔,山名。在成都西北。【蜀志·先主傳註】蜀王妻物故,發卒擔土於成都郭中葬,高七丈,號曰武擔也。 又去聲。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都濫切。謂所負也。【左傳·莊二十二年】弛于負擔。【註】丁暫反。 又【集韻】時豔切,音贍。假也。【禮·喪服四制】杖者,何也,爵也。或曰擔主。【儀禮·喪服】無爵而杖者何,擔主也。【註】假之以杖,尊其爲主也。 又以贍切,音豔。義同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广 韵 ]:都甘切,下平23談,dān,咸開一平談端
[ 平水韵 ]:下平十三覃·去声二十八勘
[ 国 语 ]:dān,dàn
[ 粤 语 ]:daam1daam3
[ 闽南语 ]:taN1,taN3,tam1


◎ 索引参考
[ 故训彙纂 ]:940|1018.8
[ 康熙字典 ]:页459第01(点击查看原图)
[ 汉语字典 ]:卷3页1971第03
[   辞 海   ]:卷5页9450第4


收藏本页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【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