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李』
拼音: 注音:ㄌㄧˇ
部首:木 部首笔画:4 总笔画:7
康熙字典笔画( 李:7; )

五笔86:SBF  五笔98:SBF  仓颉:DND 
四角号码:40407  UniCode:U+674E 规范汉字编号:0688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火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是
姓名学:姓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木子(muzi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木子
[ 笔顺编号 ]:1234521
[ 笔顺读写 ]:横竖撇捺折竖横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李; 康熙笔画:7; 页码:页511第11(点击查看原图)
〔古文〕杍【唐韻】【正韻】良以切【集韻】兩耳切【韻會】良士切,𠀤音里。【說文】果名。【素問】東方木也。【爾雅翼】李,木之多子者。【埤雅】李性難老,雖枝枯,子亦不細,其品處桃上。【詩·小雅】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 又【韻會】世薦士謂之桃李。【劉向·說苑】樹桃李者,夏得休息,秋得其實焉。樹蒺藜者,夏不得休息,秋得其莿焉。世謂狄仁傑,桃李皆在公門,正用此事。 又【博雅】行李,關驛也。 又與理通。【左傳·僖十三年】行李之往來。【周語】行李以節逆之。【泊宅編】李理義通,人將有行,必先治𧚌,如孟子之言治任。理亦治也。 又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熒惑爲李。【徐廣註】內則理兵,外則理政。 又司理,𠛬官,亦稱司李。【前漢·胡建傳】黃帝李法。【管子·法法篇】臯陶爲李。又檇李,春秋吳地。 又姓。【風俗通】伯陽之後。
考證:〔【前漢·胡建傳】黃帝李治。〕 謹照原文治改法。

◎ 音韵参考
[ 上古音 ]:之部来母,li?
[ 广 韵 ]:良士切,上6止,lǐ,止開三上之來
[ 平水韵 ]:上声四纸
[ 唐 音 ]:*liə̌
[ 国 语 ]:lǐ
[ 粤 语 ]:lei5
[ 闽南语 ]:li2


◎ 索引参考
[ 古文字诂林 ]:05册,第56部,木部,13
[ 故训彙纂 ]:1075|1153.1
[ 说文解字 ]:编号3406,第06卷上,木部第13字
[ 康熙字典 ]:页511第11(点击查看原图)
[ 汉语字典 ]:卷2页1162第08
[   辞 海   ]:卷6页7020第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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