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樨』
拼音: 注音:ㄒㄧ
部首:木 部首笔画:4 总笔画:16
康熙字典笔画( 樨:16; )

五笔86:SNIH  五笔98:SNIG  仓颉:DSYQ 
四角号码:47959  UniCode:U+6A28 规范汉字编号:6062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木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木犀(muxi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木尸水牛
[ 笔顺编号 ]:1234513241343112
[ 笔顺读写 ]:横竖撇捺折横撇竖捺横撇捺撇横横竖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補遺】【辰集】【木字部】 樨; 康熙笔画:16; 页码:页551第18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字彙補】心妻切,音犀。江南謂桂曰木樨。又木樨花,劍名也,出回回國。見《昭示奸黨錄》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广 韵 ]:先稽切,上平12齊,xī,蟹開四平齊心
[ 国 语 ]:xī
[ 粤 语 ]:sai1


◎ 索引参考
[ 康熙字典 ]:页551第18(点击查看原图)
[ 汉语字典 ]:卷2页1296第16
[   辞 海   ]:卷7页1960第3


收藏本页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【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