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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標』 简体字:
拼音:biāo 注音:ㄅㄧㄠ
部首:木 部首笔画:4 总笔画:15
康熙字典笔画( 標:15; )

五笔86:SSFI  五笔98:SSFI  仓颉:DMWF 
四角号码:41991  UniCode:U+6A19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木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木票(mupiao)
[ 笔顺编号 ]:123412522111234
[ 笔顺读写 ]:横竖撇捺横竖折竖竖横横横竖撇捺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標; 康熙笔画:15; 页码:页550第12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甫遙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𤰞遙切,𠀤音猋。木末也。【管子·霸言篇】大本而小標。【淮南子·天文訓】本標相應。 又高枝曰標。【莊子·天地篇】上如標枝,民如野鹿。 又表也。【禮·投壺】疏:飮畢之後,司射請爲勝者樹標。【晉書·宣帝紀】立兩標以別新舊。 又旌旗也。【淸異錄】梁祖建火龍標。 又標樹,位置也。【唐書·王義方傳】高自標樹。 又書也。【孫綽·天台山賦】名標於奇紀。 又【說文】敷沼切,音縹。【廣韻】方小切,音𥛦。義𠀤同。 【說文】作𣠙。
考證:〔【禮·投壺】飮畢之後,司射請爲勝者樹標。〕 謹按此孔疏非經文。謹照原書投壺下增疏字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广 韵 ]:甫遙切,下平4宵,biāo,效開三平宵A幫
[ 平水韵 ]:下平二萧·上声十七筱
[ 唐 音 ]:*biɛu
[ 国 语 ]:biāo
[ 粤 语 ]:biu1
[ 闽南语 ]:phiau1,piau1,pio1


◎ 索引参考
[ 古文字诂林 ]:05册,第56部,木部,170
[ 故训彙纂 ]:1144|1222.1
[ 说文解字 ]:编号3563,第06卷上,木部第170字
[ 康熙字典 ]:页550第12(点击查看原图)
[ 汉语字典 ]:卷2页1277第01
[   辞 海   ]:卷7页1750第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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