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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理』
拼音: 注音:ㄌㄧˇ
简体部首:王 部首笔画:4 总笔画:11
繁体部首:玉 部首笔画:5 总笔画:12
康熙字典笔画( 理:12; )

五笔86:GJFG  五笔98:GJFG  仓颉:MGWG 
四角号码:16115  UniCode:U+7406 规范汉字编号:2157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火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是
姓名学:姓,多用男性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王里(wangli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王里
[ 笔顺编号 ]:11212511211
[ 笔顺读写 ]:横横竖横竖折横横竖横横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午集上】【玉字部】 理; 康熙笔画:12; 页码:页733第04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良止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兩耳切【正韻】良以切,𠀤音里。【說文】治玉也。【徐曰】物之脈理,惟玉最密,故从玉。【淮南子·覽冥訓】夏桀之時,金積折廉,璧襲無理。【註】用之煩數,皆鈍而無文。 又【說文徐註】治玉治民皆曰理。【書·周官】論道經邦,燮理隂陽。【前漢·循吏傳】政平訟理。 又【玉篇】正也。【左傳·成二年】先王疆理天下。【註】理,正也。 又【玉篇】道也。【廣韻】義理。【易·繫辭】易𥳑而天下之理得矣。【史記·平原君傳】謂公孫龍曰: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。其人理勝於辭,公辭勝於理,辭勝於理,終必受詘。【皇極經世】天下之數出於理,違理則入於術,世人以數而入於術,故失於理也。 又性也。【禮·樂記】天理滅矣。【註】理,猶性也。 又條理也。【易·繫辭】俯以察於地理。【疏】地有山川原隰,各有條理,故稱理也。又【說卦】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。【禮·中庸】文理密察。【朱註】理,條理也。 又【禮·樂記】理發諸外,而民莫不承順。【註】理,容貌之進止也。 又【玉篇】文也。【前漢·周勃傳】縱理入口。【唐書·太宗紀】本心不正,則脈理皆斜。 又【增韻】膚肉之閒爲湊理,以其有脈理也。【禮·內則】薄切之,必絕其理。【杜甫詩】肌理細膩骨肉勻。 又分也。【禮·樂記】樂者,通倫理者也。【註】理,分也。【釋文】分,扶問反。 又賴也。【孟子】大不理於口。 又【廣韻】料理。【晉書·桓冲傳】冲謂徽之曰:𨜮在府日久,當相料理。 又【韻會】治獄官曰理。【禮·月令】孟秋之月,命理瞻傷,察創視折。【註】理,治獄官也。【史記·循吏傳】李離者,晉文公之理也。 又媒也。【屈原·離騷】解佩纕以結言兮,吾令蹇修以爲理。【註】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。五臣云:令蹇脩爲媒,以通辭理。 又姓。【五音集韻】臯陶爲大理,因官氏焉,殷有理徵。 又紙名。【博物志】南海以海苔爲紙,其理倒側,故名側理。 又【正字通】大理,古滇夷國名。自唐始通中國,歷蒙趙楊段四姓,俱僭稱帝。至元始臣服中國,稱總管,及明而亡,改爲大理府,屬雲南。 又與李通。【左傳·昭十三年】行理之命。【註】使人也。【周語】行理以節逆之。賈逵註小行人也。孔晁註亦作李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騎官左角曰理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作李。
考證:〔【周語】行理以節逆之。【周禮·地官·小行人孔晁註】亦作李。〕 謹按周禮小行人註無孔晁作李之文,孔晁乃註國語者,小行人三字亦賈逵國語註文。今照僖三十年左傳疏所引周語註,改爲賈逵註小行人也。孔晁註亦作李。

◎ 音韵参考
[ 上古音 ]:之部来母,li?
[ 广 韵 ]:良士切,上6止,lǐ,止開三上之來
[ 平水韵 ]:上声四纸
[ 粤 语 ]:lei5
[ 闽南语 ]:li2


◎ 索引参考
[ 古文字诂林 ]:01册,第6部,玉部,67
[ 故训彙纂 ]:1451|1529.9
[ 说文解字 ]:编号0147,第01卷上,玉部第67字
[ 康熙字典 ]:页733第04(点击查看原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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