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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籍』
拼音: 注音:ㄐㄧˊ
部首:竹 部首笔画:6 总笔画:20
康熙字典笔画( 籍:20; )

五笔86:TDIJ  五笔98:TFSJ  仓颉:HQDA 
四角号码:88961  UniCode:U+7C4D 规范汉字编号:3482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木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是
姓名学:姓,多用男性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耤(zhuji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竹耒日
[ 笔顺编号 ]:31431411123412212511
[ 笔顺读写 ]:撇横捺撇横捺横横横竖撇捺横竖竖横竖折横横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 籍; 康熙笔画:20; 页码:页903第09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秦昔切【正韻】前歷切,𠀤音踖。【玉篇】書籍。【尚書·序疏】籍者,借也。借此𥳑書以記錄政事,故曰籍。【左傳·昭十五年】王謂籍談曰:昔而高祖,司晉之典籍。 又戸籍。【史記·蕭何世家】高祖入關,何獨先走丞相府,收圖籍,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。 又尺籍,所以書軍令。 又門籍。置牒于門,以案出入。【前漢·元帝紀】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,得爲父母兄弟通籍。【註】籍者,爲尺二竹牒,記其年紀、名字、物色,挂之宮中,案省相應,乃得入也。 又租籍。【管子·國蓄篇】租籍者,所以彊求也。【註】在工商曰租籍。 又籍田。【禮·祭義】天子爲籍千畝,諸侯爲籍百畝。【詩疏】籍之言借也。借民力治之,故謂之籍田。【五經要義】天子籍田以供上帝之粢盛,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。籍,蹈也。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。 又籍籍,語聲也。【前漢·江都易王傳】國中口語籍籍。 又狼籍。【史記·蒙恬傳】此四君者皆爲大失,以是籍于諸侯。【註】言惡聲狼籍,布于諸國。 又姓。晉籍談,漢籍福。 又【正韻】詞夜切,音謝。【前漢·義縱傳】治敢往少溫籍。【註】言無所含容也。 又地名。【史記·秦本紀】靈公十年城籍姑。【括地志】籍姑,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。 又叶檣龠切【左思·詠史詩】陳平無產業,歸來翳負郭。長卿還成都,壁立何廖廓。四賢豈不偉,遺烈光篇籍。
考證:〔【管子·國蓄篇】租籍者,所以疆求也。〕 謹照原文疆求改彊求。

◎ 音韵参考
[ 上古音 ]:铎部从母,dzyak
[ 广 韵 ]:秦昔切,入22昔,jí,梗開三入清從
[ 平水韵 ]:入声十一陌
[ 粤 语 ]:zik6
[ 闽南语 ]:chek8


◎ 索引参考
[ 古文字诂林 ]:04册,第42部,竹部,22
[ 故训彙纂 ]:1695|1773.2
[ 说文解字 ]:编号2873,第05卷上,竹部第22字
[ 康熙字典 ]:页903第09(点击查看原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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