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肦』
拼音:bān 注音:ㄅㄢ
简体部首:月 部首笔画:4 总笔画:8
繁体部首:肉 部首笔画:6 总笔画:10
康熙字典笔画( 肦:10; )

五笔86:EWVN  五笔98:MUWV  仓颉:XBCSH 
四角号码:78227  UniCode:U+80A6




◎ 民俗参考
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月分(yuefen)
[ 笔顺编号 ]:35413453
[ 笔顺读写 ]:撇折捺横撇捺折撇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未集下】【肉字部】 肦; 康熙笔画:10; 页码:页975第01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𠀤符分切,音汾【廣韻】大首貌。【集韻】一曰衆貌。亦作䫞。【正韻】亦作頒。 又【廣韻】布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逋還切,𠀤音班。【集韻】䯪䫨謂之朌。 又【韻會】賦也。【禮·王制】名山大澤不以朌。【釋文】朌,讀爲班。賦也。【儀禮·聘禮】朌肉及廋車。【註】朌,猶賦也。【釋文】音班。
考證:〔【儀禮·聘禮】朌肉及庾車。〕 謹照原文庾車改廋車。

◎ 索引参考
[ 康熙字典 ]:页975第01(点击查看原图)


收藏本页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【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