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证』  繁体字:
拼音:zhèng 注音:ㄓㄥˋ
简体部首:讠 部首笔画:2 总笔画:7
繁体部首:言 部首笔画:7 总笔画:12
康熙字典笔画( 証:12;證:19; )

五笔86:YGHG  五笔98:YGHG  仓颉:IVMYM 
四角号码:31711  UniCode:U+8BC1 规范汉字编号:0885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火 是否为常用字:是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讠正(yanzheng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讠正
[ 笔顺编号 ]:4512121
[ 笔顺读写 ]:捺折横竖横竖横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證; 康熙笔画:19; 页码:页1188第18(点击查看原图)
〔古文〕𨨾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諸應切,蒸去聲。【說文】告也。【玉篇】驗也。【增韻】𠋫也,質也。【論語】其父攘羊而子證之。【史記·齊悼惠王世家】令其辭證皆引王。【後漢·張衡傳】采前世成事,以爲證驗。【宋書·沈約自序】探摘是非,各標證據。 又與徵通。【禮·中庸】雖善無徵,無徵不信。【註】善無明徵,則其善不信也。徵或爲證。 【集韻】唐武后作𨭻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平水韵 ]:去声二十四敬·去声二十五径
[ 粤 语 ]:zing3
[ 闽南语 ]:cheng3,chin3


◎ 索引参考
[ 故训彙纂 ]:2108|2186.4
[ 康熙字典 ]:页1188第18(点击查看原图)


收藏本页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【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