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诽』  繁体字:
拼音:fěi 注音:ㄈㄟˇ
简体部首:讠 部首笔画:2 总笔画:10
繁体部首:言 部首笔画:7 总笔画:15
康熙字典笔画( 誹:15; )

五笔86:YDJD  五笔98:YHDD  仓颉:IVLMY 
四角号码:31711  UniCode:U+8BFD 规范汉字编号:2114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水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讠非(yanfei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讠非
[ 笔顺编号 ]:4521112111
[ 笔顺读写 ]:捺折竖横横横竖横横横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誹; 康熙笔画:15; 页码:页1188第18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【正韻】敷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妃尾切,𠀤音斐。【說文】謗也。【博雅】䛼也。【史記·高祖紀】誹謗者族。【莊子·刻意篇】高論怨誹。【戰國策】國必有誹譽,忠臣令誹在己,譽在上。 又【集韻】或省作非。【前漢·鼂錯傳】非謗不治。【師古註】非讀曰誹。 又【集韻】府尾切,非上聲。義同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匪微切【正韻】芳微切。𠀤與非通。【類篇】謗言也。【增韻】非議也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張湯奏顏異當九卿,見令不便,不入言而腹誹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作腹非。【註】口不言,心非之也。又【廣韻】方味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方未切,𠀤非去聲。義同。【史記·文帝紀】誹謗之木。【索隱】誹,音非,亦音沸。尸子云:堯立誹謗之木。韋昭云:慮政有缺失,使書于木,後代遂因以爲飾。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平水韵 ]:上平五微·上声五尾·去声五未
[ 粤 语 ]:fei2
[ 闽南语 ]:hui2


◎ 索引参考
[ 故训彙纂 ]:2129|2207.7
[ 康熙字典 ]:页1188第18(点击查看原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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