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遺』 简体字:
拼音: 注音:ㄧˊ
简体部首:辶 部首笔画:3 总笔画:15
繁体部首:辵 部首笔画:7 总笔画:19
康熙字典笔画( 遺:19; )

五笔86:KHGP  五笔98:KHGP  仓颉:YLMC 
四角号码:35308  UniCode:U+907A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木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辶貴(zougui)
[ 笔顺编号 ]:251212511134454
[ 笔顺读写 ]:竖折横竖横竖折横横横撇捺捺折捺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下】【辵字部】 遺; 康熙笔画:19; 页码:页1265第18(点击查看原图)
〔古文〕𨗮𨖽𨗭【唐韻】以追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夷隹切,𠀤音夷。【說文】亡也。【易·泰卦】不遐遺。【註】用心弘大,無所遺棄也。【詩·小雅】棄予如遺。【註】言忘去不復存省也。【周禮·秋官·司刺】三曰遺忘。 又【正韻】失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功不遺矣。【後漢·桓榮傳】慮無遺計。 又【集韻】餘也。【禮·樂記】有遺音者矣。【註】有不盡之音。【屈原·離騷】依彭咸之遺則。【註】遺,餘也。 又留也。【書·大誥】寧王遺我大寶龜。【左傳·昭十九年】古之遺愛也。 又【字彙補】便旋也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小遺殿上。【南史·謝幾卿傳】小遺沾令史。【註】卽俗言小便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遺遺,與委蛇通。【戰國策】出遺遺之門。【註】言其路逶迤也。【管子·樞言篇】遺遺乎若有從治。 又姓。魯費宰南遺之後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以醉切,遺去聲。投贈也,餽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遺人註】以物有所餽遺也。【左傳·隱元年】請以遺之。 又【玉篇】余恚切【正韻】于位切,𠀤音𧸽。又【集韻】徐醉切,音遂。盈之切,音怡。愈水切,音唯。義𠀤同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旬爲切【等韻】似爲切。𠀤與隨同。謙以下人也。【詩·小雅】莫肯下遺。【註】遺,音隨。

◎ 音韵参考
[ 上古音 ]:微部喻四母,jiu?i
[ 广 韵 ]:以追切,上平6脂,wéi,止合三平脂A以
[ 平水韵 ]:上平四支·去声四寘
[ 粤 语 ]:wai4wai6
[ 闽南语 ]:ui5


◎ 索引参考
[ 古文字诂林 ]:02册,第12部,辵部,83
[ 故训彙纂 ]:2311|2389.4
[ 说文解字 ]:编号1173,第02卷下,辵部第83字
[ 康熙字典 ]:页1265第18(点击查看原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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