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

『钞』  繁体字:
拼音:chāo 注音:ㄔㄠ
简体部首:钅 部首笔画:5 总笔画:9
繁体部首:金 部首笔画:8 总笔画:12
康熙字典笔画( 鈔:12; )

五笔86:QITT  五笔98:QITT  仓颉:XCFH 
四角号码:89720  UniCode:U+949E 规范汉字编号:1527



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金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
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钅少(jinshao)  [ 汉字部件构造 ]:钅少
[ 笔顺编号 ]:311152343
[ 笔顺读写 ]:撇横横横折竖撇捺撇
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戌集上】【金字部】 鈔; 康熙笔画:12; 页码:页1328第06(点击查看原图)
【唐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楚交切【集韻】初交切,𠀤音䜈。【說文】叉取也。【徐鉉曰】今俗別作抄。【廣韻】略也。【後漢·公孫瓚傳】尅會期日,攻鈔郡縣。 又【韻會】或作摷。【張衡·東京賦】摷昆聊。 又作抄。【杜甫詩】飯抄雲子白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明鈔秀,鈔奇。 又【增韻】謄寫也。【抱朴子·金丹卷】余令略鈔金丹之都,較以示後之同志者。 又【博雅】强也。 又【廣韻】初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楚敎切,𠀤音勦。【周禮·夏官·射鳥氏敺烏鳶註】烏鳶善鈔,盜便汙人。【釋文】鈔,初敎反。 又【正字通】楮貨名。宋史,紹興二十四年,女眞以銅少,循宋交子法,造鈔引一貫、二貫、三貫、五貫、十貫五等謂之大鈔。一百、二百、三百、五百、七百五等謂之小鈔。與錢𠀤用,以七年爲限,納舊易新,諸路置交鈔庫官受之,每貫取工墨錢十五文,公私便焉。 又【韻會定正】官收物而給印信文憑也。卽今鈔關。 又與杪同。【管子·幼官篇】敎行於鈔。【註】鈔,末也。【又】聽於鈔,故能聞未極。【註】鈔,深遠也。 又【集韻】齒紹切,音𪍑。取也。
考證:〔【周禮·夏官·射鳥氏敺烏鳶註】烏鳶喜鈔盜,便汙人。〕 謹照原文喜改善。

◎ 音韵参考
[ 平水韵 ]:下平三肴·去声十九效
[ 粤 语 ]:caau1


◎ 索引参考
[ 故训彙纂 ]:2364|2442.3
[ 康熙字典 ]:页1328第06(点击查看原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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