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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處』 简体字:处
拼音:chǔ 注音:ㄔㄨˇ
部首:虍 部首笔画:6 总笔画:11 康熙字典笔画( 處:11;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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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笔86:HATM 五笔98:HTWV 仓颉:YPHEN
四角号码:21241 UniCode:U+8655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金 吉凶寓意:吉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虍几(huji)
[ 笔顺编号 ]:21531535435
[ 笔顺读写 ]:竖横折撇横折撇折捺撇折
◎ 基本解释
處
chǔ
笔画数:11;
部首:虍;
笔顺编号:21531535435
◎ 音韵参考
[ 上古音 ]:鱼部穿三母,thjia
[ 广 韵 ]:昌與切,上8語,chǔ,遇開三上魚昌
[ 平水韵 ]:上声六语·去声六御
[ 粤 语 ]:cyu2cyu3syu3
[ 闽南语 ]:chhu3,chhi3
◎ 索引参考[
故训彙纂 ]:1997|2075.1
[
康熙字典 ]:
页1073第25(点击查看原图)
◎ 新华字典详细解释
暂无汉字(處)的详细解释
◎ 汉语大字典解释
[①][chǔ]
[《廣韻》昌與切,上語,昌。]
亦作“処1”。“处1”的繁体字。
(1)居住;居于,处在。
(2)居家不仕,隐居。
(3)指女子居家或未嫁。参见“處女”。
(4)安居;安身。
(5)留,留下。
(6)自居。
(7)停止,止歇。
(8)对待。
(9)相处,交往。
(10)引申为相交往的人,即老朋友。
(11)交,交接;交战。
(12)安顿;安排。
(13)引申为处置,发落。
(14)处罚,惩办。
(15)治理;办理。
(16)指办法。
(17)决断;定夺。
(18)委任,任用。
(19)当,担任;承受。
(20)保持;执持。
(21)主持;执掌。
(22)谋生,维持生活。
(23)审度;辨察。
(24)分别。
(25)成立,建立。参见“處家”。
(26)占,占有。
(27)生病。
(28)享有;据有;取。
(29)筹划,设法;打算,着想。
(30)聚,聚集。
(31)常,定准。
(32)姓。周有处子。见《尚友录》卷十五。
[②][chù]
亦作“処2”。“处2”的繁体字。
(1)处所,地方。
(2)部分;方面。
(3)时,时候。
(4)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里的一级单位、一个部门。如清代中央机关中有军机处、侍卫处。现在的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有人事处、总务处、技术情报处等。
(5)量词。
(6)语气助词,表感叹。相当于“呵”,“啊”。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申集中】【虍字部】 處; 康熙笔画:11; 页码:页1073第25(点击查看原图)【唐韻】昌與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敞呂切,𠀤音杵。【玉篇】居也。【詩·王風】莫或遑處。 又止也。【詩·召南】其後也處。 【廣韻】留也,息也,定也。 又居室也。【詩·大雅】于時處處。 又歸也。【左傳·襄四年】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 又分別也。【晉書·杜預傳】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 又制也。【晉書·食貨志】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𠛬,而不能禁也。 又姓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《處子》九篇。【師古註】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【廣韻】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 又州名。【一統志】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 又【廣韻】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【詩·邶風】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【魯語】五𠛬三次。【註】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 又【集韻】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 又通杵。【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】𨻰侯處臼卒。【註】《左傳》作杵臼。 【說文】作処。 【廣韻】俗作䖏。
考證:〔【詩·王風】其後也處。〕 謹照原書王風改召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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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说文解字】中没有查到汉字(處)◎ 字源演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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