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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棄』 简体字:弃 |
五笔86:YCAS 五笔98:YCAS 仓颉:YITD
四角号码:00904 UniCode:U+68C4
◎ 民俗参考
汉字五行:木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汉字五行:木 是否为常用字:否
姓名学:非姓氏
◎ 字形结构
[ 首尾分解查字 ]:亠木(ermu)
[ 笔顺编号 ]:415412211234
[ 笔顺读写 ]:捺横折捺横竖竖横横竖撇捺
[ 首尾分解查字 ]:亠木(ermu)
[ 笔顺编号 ]:415412211234
[ 笔顺读写 ]:捺横折捺横竖竖横横竖撇捺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棄; 康熙笔画:12; 页码:页531第15(点击查看原图)
〔古文〕弃𢍞𨓋【唐韻】詰利切【韻會】磬致切【正韻】去冀切,𠀤音器。【說文】捐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忘也。【詩·周南】不我遐棄。【禮·冠禮·祝辭】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考證:〔【爾雅·釋詁】忘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〔【詩·召南】不我遐棄。〕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棄; 康熙笔画:12; 页码:页531第15(点击查看原图)
〔古文〕弃𢍞𨓋【唐韻】詰利切【韻會】磬致切【正韻】去冀切,𠀤音器。【說文】捐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忘也。【詩·周南】不我遐棄。【禮·冠禮·祝辭】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考證:〔【爾雅·釋詁】忘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〔【詩·召南】不我遐棄。〕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
◎ 音韵参考
[ 上古音 ]:质部溪母,khiet
[ 广 韵 ]:詰利切,去6至,qì,止開三去脂A溪
[ 平水韵 ]:去声四寘
[ 唐 音 ]:*kì
[ 国 语 ]:qì
[ 粤 语 ]:hei3
[ 闽南语 ]:khi3
◎ 索引参考
[ 古文字诂林 ]:04册,第21部,×部,4
[ 故训彙纂 ]:1122|1200.8
[ 说文解字 ]:编号2482,第04卷下,×部第4字
[ 康熙字典 ]:页531第15(点击查看原图)
[ 汉语字典 ]:卷2页1237第07
[ 辞 海 ]:卷7页0240第1